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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相片Sunnie Lei

物質中的平等

看見 什麼是對在這裡 在物質中 作為我自己 作為生命的一切事物最好之中 承擔起自己的責任
011

平等意味著一切事物在所有方面都是平等的——意味著一切事物在本質上、在來源上、在表現上、在能力上、在知識上、在覺察上、在表達上、在價值上都是同一的。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在平等中不存在著個性。這意味著所有存有們都平等地生活——所有存有們都對生命有平等的入權,因為所有存有們都是生命。生命是生命,只存在著一個生命。這就是存在於一切事物中的生命。

內在於我的生命是我的來源,內在於我的生命是我。然而我與其他存有們在這裡——在這裡,在這同樣的地方、同樣的現實、同樣的存在、同樣的世界。因此“內在於我的生命是我的來源,內在於我的生命是我”這個聲明對在這裡的所有存有們都是相同的

如果一切事物都是生命,則普同常識是:對作為生命的我最好同樣於對在這裡(因為我在這裡)的作為生命的所有存有們最好。

如果有一個存有說:“我與他者是分離的,我想要我想要的東西,我想要對我最好的東西,而不管他者,在我所想要的東西中,我不想考慮任何他者作為與我平等者”——這表明這個存有並不是作為生命而存在,然而普同常識是:那個存有並不是真正與其餘一切分離開的,並不是真正與生命分離開的,因為那個存有仍然在這裡——那個存有的來源仍然是生命。

這個存有想要相信他的來源與所有其他存有們的來源是不同的。這個存有想要相信他是存在於他自己的現實中的。然而普同常識是:既然這個存有與其他存有們一起存在於這裡,存在於這個現實中,那麼他並不是也永遠無法存在於他自己/ 擁有的現實中。

這個存有像所有其他存有一樣在這裡,並且來自相同的來源——相同的生命——因此在他的“我想要我想要的東西,我不想考慮任何其它事物或任何其它存有”這樣一個聲明中,存在著與其它一切事物作對,與他自己作對——因為在所有其它事物中的是存在於他之中的相同生命,然而他不想看到這一點。

012

這個存有作為衝突而存在,這個存有的存在只能作為衝突而存在。為了這個存有體驗到他自己與其它一切是“分離的”,他在其中體驗他自己的現實必須作為衝突而存在,必須在所有時刻都存在於衝突中 ——因為他不考慮所有其它存有是與他自己平等的生命這個慾望的本質表明他在試圖與其它一切事物“脫離”,然而他永遠無法做到這一點,因為他賴以存在的來源是所有其它一切事物賴以存在的相同來源。

當用普同常識看這個世界時,可以看到:這個世界目前的本性,在這裡在這同一個現實中的所有存有們目前的本性,都是衝突。每一個存有都想要什麼是對他們自己最好的,而沒有考慮什麼是對等同他們自己的所有其它存有們即生命最好的

每個存有只考慮在他們“自己/擁有的現實”中什麼是對他們自己最好的——在他們“自己/擁有的現實”中實際上作為一個衝突的點而存在。所有存有們都與其它存有們處於衝突中。在通過點之間的關係而與某人“相通”的體驗中,體驗到了一種感知到的“平靜”,體驗到了一種感知到的“平等”。然而,存在著“關係的點”表明這也同樣存在著“非關係的點”——這也正是衝突的點。

什麼時候衝突會終止?衝突會終止是當一切事物都認識到:我們全體都在這裡平等且為一,來自生命這個相同的來源。在認識到這一點時,可以看到:在這同一個現實中,對作為生命的我最好就是對在這裡的全體最好。

處於這樣一個認識中,可以看到:所有的“個人”現實——所有我感受到的“我自己/擁有”的現實,都從未真實存在過並將不可避免地終結,因為所有“個人”現實,所有“我自己/擁有”的現實,實際上都是試圖脫離其餘一切,將我自己與其餘一切分離開,以使我可以擁有我自己的現實,在其中我不必考慮在這裡等同於作為生命的我自己的任何其它事物。

所有個人現實都是點——與其它點處於關係中的點——“屬於我自己的”事物是一個點——是一個與被其他存有們體驗到的“我自己的”其它點處於關係中的點。然而生命並不是一個點——生命只是在這裡,而且一直都在這裡。因此,要終止衝突,作為存有們的我們自己必須停止作為與彼此處於關係之中的點存在於感受到的“分離的”現實中。當認識到了我們全體都如一同等同如生命時,則所有關係點都終止,而自己作為生命仍然在這裡。

 
013

我們如何確保衝突無論如何都永遠不再以任何形式存在?

我們停止存在如我們一直以來都存在於其中並即是其的關係點。我們看見:對在這裡作為生命的每一個存有最好也是對在這裡的我最好。我們看見:有價值的是生命。

當衝突價值終止時,不再需要保持、維護、緊抓、辯護或爭鬥任何事物,而且從來就沒有任何事物失去,因為當每個人作為生命平等地存在於這裡時,存在著的只是生命在生活,生命在表達。存在著只是簡單性。

存在著的只是自由——但並非與局限相關作為一個點體驗到的自由,不是的,而是自由即生命——自由即平等。自由即這樣一個生活實行著的確定性:濫虐和衝突無論如何都無法以任何形式存在——因為存在著的一切只是生命——在每一處並即是每一者。

局限的存在只有當一個存有作為一個點與其它點處於關係中,隱含著非關係的點,即衝突。因此總是有某個事物或某個人與這個存有“自己的現實”相衝突,並且這存有總是會奮力爭取“自由”——即對“我的存在域”中所有點擁有完全控制權這個體驗,而他的現實的本質將僅僅是衝突,因為他沒有在看到並認識到處於他的控制下的所有點的來源實際上是生命,並且他自己的來源也是生命。

因此,真正的自由要存在,必須永遠終止與生命處於衝突中的所有點——所有自私自利即“對我最好而不考慮一切事物平等地作為我自己作為生命”的點。以保證只有生命留存,而控制的慾望和需要永遠停止存在。

我們每一者都是通向平等的關鍵。我們每一者都是通向真正自由的關鍵。我們每一者都是通向生命的關鍵。我們每一者都在這裡,我們每一者都能在我們自己內在中看見:我們自己有什麼與他者處於衝突中。我們每一者都能終止我們自己內在中的所有衝突點。在目前存在著的這個世界中,這意味著與在這裡的一切事物立於同等,所有存有們、所有動物們、自有自然——因為我們看見的是:在這裡的所有一切事物的來源都是生命。

我看看我的手。我的手以有形的物質形式存在。物質是這個物質現實。這個物質現實的物質的來源是生命——因為活著的一切事物、存在於這個世界中的一切事物,都誕生於並形成於物質界的物質。一切事物都等同地作為物質而存在。我們用我們的雙手運動並塑造這個物質性的物理現實。構成這個世界的事件和經歷是我們用我們的雙手在物質中所作所為的外流。

在這一刻,在物質中指揮我們的,在物質中決定我們做什麼的——是在我們的心智中的“我們是誰”,是與在這裡的所有其它存有們處於關係中的一點即“我們是誰”,是與在這裡的這個物質現實處於關係中的一個點。我們每個人都在試圖控制在這裡的物質,使其屈從於“我們自己的”現實——而事實上,我們根本就沒有真正擁有“我們自己的”現實。我們與物質處於衝突中,與彼此處於衝突中,作為衝突的點體驗我們自己並作為其而存在。

我們如何能使這個物質的現實成為一個生命在其中在事實上是自由的這樣一個現實?停止作為一個衝突的點存在,停止作為與在這裡的其它一切事物和人處於關係中的一個點而存在,因為這樣一來,所有控制都停止存在。這樣一來,你與在這裡物質中的一切事物立於等同如一。

這樣一來,你就成為物質,指導作為物質的自己,作為現實的自己,作為生命的自己。這樣一來,自己在對在這裡的一切事物最好這個考慮中而指導、生活和表達作為物質、作為生命的自己。自己不再渴望控制任何點,因為自己作為所有點而存在。自己作為存有已經融合了在這裡的一切事物——通過消解處於衝突和關係中的所有點——這些點被感受到是與生命分離開的,是與在這裡物質中的一切事物的同一個來源分離開的。

隨著自己融合在這裡在物質中的所有點,自己現在作為生命而存在,自己作為在這裡在物質中的一切事物的來源而存在、生活和表達。自己在這裡作為生命處於物質中並即是物質即是這個物理現實。並且這個物質性的物理現實是死後仍然留存在這裡的。因此,自己現在總是在這里而並不真正死亡。

死亡僅僅是處於分離和衝突中的事物的死亡。如果“一個存有所是者”是與在這裡的事物處於關係中的一個點,與其它點、其它存有們處於關係和衝突的兩極性之中的一個點,那麼這個存有處於一種分離的幻覺中並與其來源衝突,而這來源是在這裡的所有一切事物的相同來源。這樣一個存有有一個開始也有一個終結。

已經與在這裡物質中的一切事物融合了的存有,不再作為與任何事物處於關係中的一個點而存在,不再作為衝突而存在,因此不再有開始和終結。這樣一個存有僅僅作為生命而存在。

要緊的是我用我的雙手在物質中做什麼。考慮到是什麼決定我如何在物質中運動,我可以看到“我所是者”是在這裡在這個現實中考慮著對在這裡在物質中的一切事物最好——還是“我所是者”處於另一個非物質現實中而只是在考慮在“我自己/擁有”的現實中對“我”最好,並試圖控制在這裡的事物僅僅為“我自己/擁有”的現實謀利。

在這個考慮之中,我可以看到“我所是者”是有開始有終結的一個衝突的點——在這種情況中“我所是者”將會在死亡時終結,還是“我所是者”在這裡,存在,生活,表達,並在看見什麼是對在這裡在物質中作為我自己作為生命的一切事物最好之中承擔起自己的責任

 

版權: Desteni ( www.desteni.co.z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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