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的人,
把負面情緒扔給別人,
要別人來負責。 濫情的人,
吸食別人的負面情緒,
為別人的負責。
成熟的人,
自己消化自己的,
把別人的還給別人。 最後,到底我們要不要管他人的情緒?你隨意,管到什麽程度,那是你的選擇。
我只是說,你負責的越多,你內心自我感覺可能良好覺得自己很偉大,但也越活越累。 . ~『別人釋放負面情緒是他的事、他的自由,我無權也不需要干預。但是要不要安撫他,就是我要決定的事了。別人的情緒裏,可能還會帶著控制。同樣,別人控制不控制自己的情緒是他的事,而你接受不接受,就是你的事了。你自己沒有能力拒絕,你就要為自己的犧牲負責。』
大家都有過跟負能量很強的人相處過的經驗,因承受、處理別人的負面情緒真的很消耗人,所以我們會本能性地想遠離那些負能量的人。面對別人負面情緒最好的方式,當然是離他遠遠的,眼不見,心不煩。可是不是每個傳遞負情緒的人,我們都能在物理上的空間進行隔離。
這時候,保護自己就是件非常重要的事。怎麽保護呢?最重要的就是界限。而界限的第一步就是尊重,允許別人情緒自由。別人有什麽樣的情緒,是他的自由。他憤怒、傷心、抱怨、失望、難過、可憐,是他的事情。而要不要吸食他的這些情緒,就是你的事情了。
你有沒有想過:別人的情緒,為什麽會影響到你?人之所以被影響到,不是因為別人有情緒,而是自己沒界限。他們總想安撫別人的情緒,為別人的情緒負責。想拯救別人的難過,消除別人的憤怒。這些想不開的人,就會把自己弄得特別累。我把這種患者的病,叫:看不得別人不開心綜合癥。
很多當媽媽有一個通病:覺得自己應該執行教養規則,又怕傷害到孩子。兩個期待一衝突,就把自己弄得很挫敗,最後就只能發火。例如:當母親憤怒孩子任性不遵守家規耍脾氣時,強硬地奪走孩子手機,傷害到了孩子,孩子的耍脾氣在表達他感覺很受傷。
這時母親的憤怒在說:我很想做到不傷害你,孩子的憤怒讓母親覺得自己是個壞媽媽,母親們想為孩子的情緒負責,為孩子的受傷感負責,但又沒能力,心理很挫敗。覺得自己當不好媽媽,消化不了這種內疚和挫敗,就會以一種憤怒的形式表達出去。
又例如一個女兒的角色,覺得和媽媽相處很痛苦。典型的故事就是,媽媽總是一副可憐的樣子:我就是拋頭露面,也要供你上學。媽媽做飯會做一整桌,然後讓女兒先吃,媽媽就會說“我都是吃你剩的飯”。女兒說,那你先吃呀。媽媽又會拒絕。
媽媽常說“你爸爸對我有多不好,我有多苦”。女兒說,那你離婚啊。媽媽又不願意,而且理由是:“我都是因為你這麽多年才不離婚”。女兒只能默認。女兒說:我媽媽總是一副可憐的樣子,我實在受不了。我努力地聽她訴苦,但是我真的聽不下去。現在我只能給她很多錢彌補她,盡量不去看她。
身為心理療癒師,我是同意女兒的媽媽的:媽媽是很可憐啊,她又要拋頭露面,又要吃剩菜,又為了你不離婚的。
女兒說:我不需要啊。她自己喜歡這麽做也就罷了,為什麽非要說是為我。我覺得被強迫。
女兒背後的邏輯:媽媽很可憐,我就要解決她的可憐。她是因為我可憐的,我更要為她負責。
讓女兒感覺到被強迫的,從來不是媽媽很可憐,而是“我要為媽媽的可憐負責”的想法。可憐感,就是媽媽的情緒,而女兒看不下去。女兒會覺得內疚,覺得自己應該幫助媽媽。可是女兒又沒有這個能力,所以女兒就對媽媽很憤怒。
女兒的憤怒就是,理性告訴她應該幫助媽媽消化情緒,可身體又不想。這種挫敗和沖突,讓她憤怒了:你為什麽要讓我有這種挫敗。
跟這個例子一樣的是,很多子女怕讓父母失望,有的被逼婚,有的被逼聽嘮叨,有的被逼從事某項職業。子女們討厭父母以一種軟的、硬的方式控制他們。
其實讓他們憤怒的,不是父母的控制。而是他們實現不了內在願望的挫敗:不想讓父母失望,不想讓父母不開心。看到父母難受,自己也會難受。
他們這時候,其實都是想為父母的失望、不開心、難受負責,想通過自己的努力解決掉他們的糟糕情緒。
“拯救父母情緒” 的難度,我們只能用『比登天還難』,來形容,對於活在經濟環境條件較差的父母,他們習慣了不開心、失望、失控、難過、可憐,這是他們的一種常態,不是孩子所能改變的。即使在生你養你之前,他們的控制欲、付出狂,已經決定了他們會無數次經驗這種情緒。是你一個人拯救的了的嗎?
對於父母經常的糟糕情緒,你不僅拯救不了,還會把自己陷進去。
還有ㄧ種爛好人性格的人:經常要犧牲自己而去做避免大家生氣的事。這種性格就是想為所有人的情緒負責。好像所有人都需要你的照顧。這樣的人也害怕會拒絕別人,理由就是拒絕別人,別人可能會受傷。
這樣的人好像很獨立,有困難能自己扛就自己扛,怕給別人添麻煩,也不想給別人添麻煩,因為麻煩別人,別人就會不開心,而她就要為別人的不開心負責。
有一種心理疾病,叫“看不得別人不開心綜合癥”。癥狀是:看到別人不開心,就會有壓力,有內疚,總覺得自己有責任。如果是自己的原因導致的,內疚更重。內疚的時候,就想做點什麽,消除別人的不開心,來緩解自己的壓力。要麽是犧牲自己去做滿足對方的事,要麽是壓抑自己的需求不再刺激他,要麽就乾脆生悶氣要求對方不要有要求。
為什麽會內疚呢?因為他人有情緒,我卻不管她,就代表了我是個壞人。壞人的感覺,讓我內疚。我的理性告訴我,我應該管你。但是我的身體告訴我,我不想管你。這種感覺很撕裂,我就只好用憤怒或犧牲來阻止你有情緒了。
你不要對我有需求、不要可憐、不要哭、不要生氣。如果你沒有這些情緒,我就既不是壞人,也不用安撫你了,我也就不那麽累了。看不得別人不開心,會覺得自己很偉大,但本質上都是自私的。
自私的原因是:父母剝奪了孩子生氣的權利。孩子被剝奪手機,需要生氣來緩沖。如果孩子此時不生氣,他會失去生命活力。可是父母不允許兒子生氣,只是因為內疚。
女兒自私的原因是:她剝奪了媽媽表達可憐和需求的權利。媽媽在表達自己可憐的時候,心裏會舒服點,這是她熟悉的生存方式。你不讓她表達可憐,她會不知道該怎麽活了。可是女兒不讓媽媽表達可憐,只是因為自己內疚。
所以仔細想想別人的情緒,你負責的了嗎?
內心成熟的人是這樣的:
別人很可憐、受傷、憤怒,有需求,好的,我知道了。但是,此刻我不想為它們負責,不想背負。這是你的事,你的情緒,你的需求,你自己負責。我相信你有這個能力。你不是第一次可憐了,不是第一次受傷了,不是第一次難過了。你活到這麽大,沒有我的時候,你不是一樣活下來了嗎?
如果我不滿足你,我就是個壞人的話。我同意你,在你眼裏,我就是不孝順、白眼、自私、壞媽媽、壞女兒,可是我並不因為你這麽覺得,我就真的是了。只是你這麽覺得而已,我不必反駁,不必讓你跟我意見一致。
別人釋放負面情緒是他的事,他的自由。我無權也不需要干預她。但是要不要安撫你,就是我要決定的事了。別人的情緒裏,可能還會帶著控制。同樣,別人控制不控制是他的事,而你接受不接受,就是你的事了。你自己沒有能力拒絕,你就要為自己的犧牲負責。
這也是真正的愛。對孩子、媽媽、重要他人來說,尊重他們是獨立的人,有自主能力的人。這也是信任,相信他們有能力選擇自己的情緒,更有能力為自己的情緒負責。
你要知道,他們是我們愛的人,但不是心理殘疾的人。人很大的自戀,就是太看得起自己對別人的傷害。其實你不知道的是:每個人經歷過的傷害,都比太平洋還大。你帶來的這點,算什麼。
有的人還會擔心:萬一他氣死了怎麽辦。他拿死威脅我怎麽辦。這就要在保證別人安全的基礎上,自己把握妥協的尺寸了。
而內心成熟的人是這樣的:對於別人的負面情緒,我可以喊暫停。等我開瓶啤酒,你再繼續。我就是想靜靜看你可憐、失控、抓狂、生氣、不開心的樣子。如果你因此而覺得我是壞人而大罵,請再暫停,我先拆包花生。
別人的負面情緒,不一定會帶給我們痛苦,也可能帶給我們快樂。只是當我們ㄧ直想安撫別人的情緒的時候,我們就會心累。當我們不為別人的情緒負責的時候,我們就會輕鬆。當我們以別人的情緒為樂的時候,別人的情緒就在滋養我們。
所以你過成了什麽樣的人生,不取決於別人對你做了什麽,而是你對自己做了什麽,你想對別人做什麽。
幼稚的人,把負面情緒扔給別人,要別人來負責。 濫情的人,吸食別人的負面情緒,為別人的負責。 成熟的人,自己消化自己的,把別人的還給別人。
最後,到底我們要不要管他人的情緒?你隨意,管到什麽程度,那是你的選擇。我只是說,你負責的越多,你內心自我感覺可能良好覺得自己很偉大,但也越活越累。
老靈魂依靠自己的直覺引導他們進行決策,而其他人經常不會理解這樣的邏輯,當你告訴某人你就只是“有一種感覺”或某事或某人。
作為一個古老的靈魂,最普遍的問題之一是無法真正感覺到屬於任何一個群體。無論是旅行,還是住在同一個城鎮,你的整個生活,老靈魂可能很難感覺到他們在這個世界上有一個家。
「代罪羔羊」通常是家庭問題的承擔者,而家庭也往往因為這個孩子的問題行為去尋求治療,遂使家庭有機會面對真正的問題,我們可以說他為家庭提供了正面的貢獻和服務。
每個角色扮演都在潛意識甚至無意識的層面,除非真的有認真面對,探索,尋求治療,否則在現實的社會價值觀,貼標籤的文化下,很難得到正面結局。
為人父母者若看不見自己的內在小孩,則很難真正看見眼前現實中的小孩。
生命並非頭腦策畫出來的,人生也非理性地為他人著想就真能退一步海闊天空的。衷心期盼現代父母學習生命的功課,為自己的生命負責;成長生命的成熟度,為下一代開創新路。
心理邊界就是自我存在所需要的空間、時間、自我意志、自我責任、個人主權、情感距離、物理距離,所以既有物理的需要也有精神的需要,還有責任的問題,自我的存在就意味著心理邊界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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