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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相片Sunnie Lei

聖經中意識的「意圖設定」與「隱態性質」


【意識】 - 新舊約聖經


「聖經」是現今大多數人們宗教信仰的最重要典籍,匯集了很多人們的記載而成(稱為神默示而來的內容),當然由於流傳甚久(約2100年)流派也很多,所以版本也是不少(對於聖經流變有興趣的話,可以查詢維基百科)。


聖經中的內容相當的多,不過總和來說大多屬於描述「意圖設定」與「隱態性質」的範圍,也有提到些「通訊連結」的原則。


以下有些大家經常看見、使用的語句,提供個人看法給大家參考。當然大家認知聖經內容的要點可能差距頗大,其他部分以後有機會再來看看。

  • 你當剛強壯膽。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因為你無論往那裡去,耶和華你的上帝必與你同在。約書亞記一章 9 節>>隱態介接顯態。

  • 因我所恐懼的臨到我,我所懼怕的迎我而來。約伯記三章 25 節 >>隱態規則顯化。

  • 我曾尋求耶和華,他就應允我,救我脫離了一切的恐懼。詩篇三十四篇 4 節>>你可以修改內在規則。

  • 上帝是我們的避難所,是我們的力量,是我們在患難中隨時的幫助。詩篇四十六篇 1 節>>隱態隨時介接。

  • 上帝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詩篇五十一篇 10節 >>設定期望。

  • 你要把你的重擔卸給耶和華,他必撫養你,他永不叫義人動搖。詩篇五十五篇 22 節>>隱態無時空性(永恆存在)。

  • 我的心哪,你當默默無聲,專等候上帝。因為我的盼望是從他而來。詩篇六十二篇 5 節 >>隱態意識的系統配置。

  • 你要以你的訓言引導我,以後必接我到榮耀裡。詩篇七十三篇 24 節 >>終歸隱態。

  • 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以靠自己的聰明。箴言三章 5 節>>質疑自己的內在規則認定。

  • 謹守訓言的,必得好處;倚靠耶和華的,便為有福。箴言十六章 20 節 >>修改隱態規則。

  • 堅心倚賴你的,你必保守他十分平安。因為他倚靠你。以賽亞書二十六章 3節 >>能量運作模式。

  • 這樣才得安息,才得舒暢。以賽亞書二十八章 12 節 >>解除心結。

  • 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疲乏,行走卻不困倦。以賽亞書四十章 31 節>>調校意圖的效果。

  • 你們當就近我來,側耳而聽,就必得活。以賽亞書五十五章 3 節>>察覺與賦義。

  • 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馬太福音五章 44 節>>製作內心規則。

  •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馬太福音七章7 節>>對頻才可通訊。

  •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馬太福音十一章28 節>>解除心結。

  • 無論何人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裡!」他若心裡不疑惑,只信他所說的必成,就必給他成了。馬可福音十一章 23 節>>顯化法則。

  • 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是得著的,就必得著。馬可福音十一章 24 節 >>顯化法則。

  • 你們站著禱告的時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們,就當饒恕他。馬可福音十一章25 節>>調整意圖。

  • 因為上帝的國就在你們心裡。路加福音十七章 21 節>>隱態。

  •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路加福音十八章 27 節 >>顯化規則。

  •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做上帝的兒女。約翰福音一章 12 節 >>顯化法則。

  • 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約翰福音七章 37 節>>意圖顯化。

  • 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十章 10 節>>顯化來源。

  • 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是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約翰福音十四章 27 節>>修改隱態規則。

  • 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使徒行傳十七章 28 節>>隱態為真。

  • 上帝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羅馬書八章 31 節>>無其他存在。

  • 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上帝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馬書八章 37~39 節 >>意圖的能量顯化。

  •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馬書十二章 2 節 >>修改內在規則。

  • 上帝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哥林多前書二章 9 節 >>顯態為現象,而非本質。

  •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五章 17 節>>人是內在規則集合。

  • 上帝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以弗所書三章 20 節 >>思想只是一個層次。

  • 所以要拿起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以弗所書六章 13 節>>意識演進過程。

  • 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立比書三章 13、14 節 >>演進吧,意識個體。

  • 我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腓立比書四章 11 節>>加油。

  • 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立比書四章 13 節 >>隱態為真,諸事皆可。

  • 因為上帝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提摩太後書一章 7 節>>意圖本質。

  • 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各書五章 16 節>>意圖顯化過程。

  • 他們不再飢、不再渴,日頭和炎熱也必不傷害他們。因為寶座中的羔羊必牧養他們,領他們到生命水的泉源,上帝也必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啟示錄七章 16、17 節 >>顯態為幻。

 


「思維」的意思是,你的內在結構顯化在你腦中神經網路裡,內含的規則運作方式。


所以你能想起的種種事情,均屬思維運作的效果,這些能在你腦中被察覺的能量並非是「思維」這件事,這就像是說,你看見一棵樹,樹不是生理規則的運作方式,但樹是生理規則運作的結果。簡單的說,思維是在你內心中存在的諸多規則(程式)。


其實每個人內心中都有很多規則與標準的認定,這些規則標準就形成的每個人的觀念、價值、信念…這些思想範疇的事情。而人與人之間的差異,在心智上也只是這些思維規則與認定的差異而已,就正如一位女性可以具備很多剛性觀念,一位男性也可以選擇很多柔性價值,這些都是可以自我調整的。


換句話說,人與人之間的衝突,並不是「人與人」的衝突,只是「規則認定與規則認定」之間的並行障礙而已。


那麼當你「整合」越多內在規則與其認定標準,這些「規則認定」同時運作(協作)的障礙,就會解除。於是你便能思維更大、更整體的規則與價值,這種更廣大整體的思維,可稱為「智慧」,一種細密的更廣大的整體思維模式。


那麼要如何整合這些規則與認定呢?提供三個方法參考。

  • 1.層次觀,萬事萬物均為複雜的組合,可將一件事物劃分成不同層次的組合,以此來解析各種原因,並了解這些原因之間的相互關聯。比如說,人是身心靈複合體,以身、心、靈三個層次來逐一分析其內含規則,並觀察與解釋這三層之間的關聯方式。

  • 2.目的觀,任何的人事物均有其存在的目的,若依照其外顯與變化來探知其目的,就能清楚了解其外顯變化的各種可能性範圍。若探知的目的有所偏差,對於會發生甚麼事情,就會產生「難以理解」,當然也容易衍生更多「無法接受」的心結。 所以不斷調整對於人事物的目的認定,就能免除心結的產生。比如說,你認為神的作為一定是為你好,那麼你便很難接受,神興起天災來消滅某些人。

  • 3.多因觀,對於任何一件事情的多種詮釋,可以突破心理上特定的心結,一旦解除了越多心結,察覺與理解的能力就會提高。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對任何一件事情只有一種絕對的解讀定論,那麼與此規則與其他意義的認定「整合」,整合的可能性就不復存在。比如說,你認為人「一定要」吃飯睡覺才能活著,那麼你便失去更多「能量接收」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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